我省今年就业援藏工作全面启动 西藏自治区给予高度赞誉
3月中旬,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就业援藏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146号),就认真做好我省今年就业援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举标志着我省今年就业援藏工作全面启动。
为扎实做好今年就业援藏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启动2014年就业援藏工作函》,省政府领导专此作了重要批示。该《通知》指出,做好就业援藏工作,是支持西藏加快发展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也是中央和各地对西藏工作的特殊关心和大力支持。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援藏工作的重要意义,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就业援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举措,切实做好今年我省的就业援藏工作。
据悉,从2012年起,西藏自治区与包括湖北省在内的17个对口援藏省市和17家中央援藏企业共同实施“就业援藏”工程,每年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我省就业援藏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西藏自治区的要求,我省今年将定向安置100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其中,要求省事业单位提供10个以上岗位,省大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提供60个以上岗位,省大型外资或民营企业提供30个以上岗位,并明确了具体负责单位。
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省人社厅建立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有意愿来鄂数据库,制发了《2014年湖北省安置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征集表》,要求各相关单位于4月15日前填报征集岗位。之后将根据需求双方反馈情况,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开展招聘对接等工作。该《通知》还就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来鄂就业的宣传组织,聘用合同的签订,社保、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档案和户籍的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对湖北省率先启动今年就业援藏工作给予高度赞誉。称湖北省在今年的就业援藏工作中,明确用人单位岗位由2013年的武汉、宜昌、襄阳、黄石4个对口支援市拓展至全省17个市、州、林区、直管市及相关单位,扩大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选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