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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的号角在高原回荡——记湖北省首位法律援助志愿者、援藏女律师王俊
发布日期:2013-05-28 17:48:39 来源:湖北省援藏网 作者:庄辉锦 浏览次数:1051 字号

——记湖北省首位法律援助志愿者、援藏女律师王俊

 

    2012年初,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首次向司法部提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申请。得知此情,湖北省前锋律师事务所女律师王俊异常兴奋。立即找到有关部门了解西藏自然环境、律师状况和相关政策,考虑到援藏律师在西藏数量极为有限,且按照对口支援地区优先分配的原则,王俊在志愿服务地上慎重地填上了湖北省宜昌市对口支援的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2012年7月15日,王俊如愿以偿地被司法部选为2012年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代表,她有幸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亲自颁发的荣誉证书。这既是对她的鼓励,更是鞭策。随即,王俊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离开美丽的水电之都湖北宜昌,飞赴雪域高原开始了她的法律援助之旅。至此,这位清秀、却十分刚毅的女孩因此成为湖北省首位援助律师,也成了西藏山南地区首位援藏律师。

(一)

    做法律援助志愿者既不会加官进爵,也没有原单位发的基本工资,而且还会失去原来稳定的法律顾问单位和案源。一年援助结束后,一切业务和案源得从零开始、从头再来。但王俊却坚信:人生有失必有得,来到美丽的雪域高原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来到现实中的山南地区加查县, 王俊感到震惊:该县不仅没有律师,连法律工作者也没有。说这里是法律的沙漠一点都不为过。在法律的沙漠里,广大困难群众和农民工遇到法律困难,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救济,剩下的便只有上访一条路。因此,县法院的案件虽不多,但到政府上访事却不少。而西藏又有其稳定压倒一切的特殊性,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王俊不敢奢望能改变当地的法治环境,只希望当地民众通过她的援助工作,能渐渐知道,这里除了上访之外,还有法律援助这条路可以走。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王俊没有更多的埋怨,抵达加查县后,一切工作从零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她根据已理好的思路,关在房里制作规范性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找人刻制“西藏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章,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问题,树立起了“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中心主任、工作人员也只有她一个人。机构精干人员少,王俊一个弱女子,干起法律援助工作却十分高效。2012年6月8日,四川省自贡市牛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牛佛公司)员工王淑英在施工过程中摔伤,经医院鉴定为七级伤残,在索赔过程中与牛佛公司就赔偿金额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在双方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王淑英数次来找她咨询,虽然该案属于法律援助范畴,但王俊却始终拒绝按法律程序申请法律援助,并一再扬言要将事情闹大。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上访事件,王俊坚持每天与她保持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变化,反复向她讲明可以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过王俊连续十多天不断的劝说,王淑英终于正式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接手该案件后,王俊次日就前往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藏木水电站工程项目部进行调查。经过3天的缜密调查,牛佛公司在法律面前、在大量事实面前,同意依法、合理对王淑英进行赔偿。后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协议书,由牛佛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淑英伤残、护理等各项费用11.5万元,随后牛佛公司依约及时足额支付了赔偿款,王淑英满意地返回了四川老家,从此双方再无争议。

    事后回想起本案,王俊心中依然感慨。当事人没有申请法律援助,按理说王俊完全可以不理睬王淑英。但王俊却对当事人采取了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反复向其解释什么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将如何帮忙其实现权益,其他人是怎样通过法律援助得到了应有的赔偿等等。王俊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基于一名法律的传教士内心对法律的信仰。只有法律人自己心中,对法律有了坚定的信仰,当事人才会去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信仰法律。

    王淑英自己也说,她先去西藏首府拉萨咨询了律师,律师代理费要收一万多,她没有钱付。之后又去了山南地区人社局、加查县安监局等部门,但这些单位都要她按法律要求举各种证据,否则不受理,而她一个农民工手上又没有多少证据。当时原本准备去安监局的,加查县司法局正好在县安监局隔壁,偶然间看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报着试试看的想法,进去咨询了。完全没有想到,只有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态度最好。不仅告诉她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还帮忙她到各单位取证,并在最短的时间里帮忙她拿到赔偿款。王淑英回老家后逢人便说,来自湖北宜昌的那个妹娃儿真棒。

(二)

    在接受采访时,王俊说,我们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就是要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司法公正的阳光,用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地方式传递给广大困难群众,既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西藏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人想搞“西藏独立”都不可能成功。2008年西藏“3·14”事件发生之后,每年的三月就成了西藏维稳的敏感时期,必须确保这期间不能出任何问题。2013年3月14日下午,随着59名农民工同意调解方案,并在工资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准备集体到加查县政府群体性上访的59名农民工,却停下了脚步。这又是王俊开展法律援助的一个有力例证:

    3月11日上午,王俊受邀代表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藏木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前去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藏木施工局(以下简称水电八局)对该局因冬季施工性裁员,所引发的59名农民工劳资纠纷进行处理。由于从2012年12月8日起,“1+1”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每周六下午均会在藏木工地开展现场法律咨询,从未间断,群众基础好,已在农民工心中形成了品牌效益。她便运用“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在农民工友中良好的口碑及信誉,安抚住了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同时向该公司负责人及民工代表了解到了此次劳资冲突的症结在年初水电八局承诺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到2013年8月,但由于多种原因,水电八局在3月8日通知上述59名民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为防止事态扩大,王俊对在场的农民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与农民工代表互留联系方式,通过几个小时的沟通,暂时平息了事态。

    9日中午,王俊获悉59名民工再次举着标语,并押着水电八局负责人前往县政府群体性上访。王俊紧急动身前往现场,发现警车在半路拦截,但警力有限,只有7名警员在场,根本无法控制现场局势。因在前一天与农民工有过深入沟通,并取得了信任,她到场后获得了农民工们的鼓掌欢迎,并与其一一握手。随后,59名农民工将王俊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争辩,王俊顶着烈日,苦口婆心地对他们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劝慰,最终将全部农民工劝回了水电八局。接着,在当天下午召开的多方协调会中,王俊代表农民工向水电八局协商了双休、节假日期间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农民工最关心的8个问题。经过交涉,她代表59名民工与水电八局达成了如下协议:1、工资及节假日期间加班费按法定天数计算;2、春节期间(大年初一至十五),每人补助冬季施工措施费500元;3、除工资及加班费外,每人另按照山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再补贴1200元。4、59人中,有继续留下工作意愿者,仍可在水电八局藏木施工局继续工作。最终,59人的工资及补助费共计671133元,59人均已签字领款。

    随着这起案件的结束,王俊又一次有效化解了在3月敏感时段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

    在加查开展法律援助近一年来,王俊总是把自己工作安排得满满的。上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送法下到每个乡镇和农牧民群众中,自费购买司法考试资料,培养法律援助人才。积极为广大农民工讨薪、为多名受工伤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化解多起群体性上访矛盾纠纷,经过她一点一滴的努力,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从无到有,从无人知晓,到每周都有农牧民来咨询。县里知道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她的工作也随之忙碌起来。近一年来,王俊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起,结案金额达1254898元,办结案率100%,还建立了西藏自治区首个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受到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的高度赞誉。

    在付出艰辛的同时,王俊也获得了党和群众给予的一系列殊荣。王俊在荣获2012年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的同时,也荣获了2012年宜昌市“十佳青年律师”、宜昌市第二届“十佳政法工作标兵”、2012年西陵区优秀政协委员、2010-2012年度宜昌市劳动模范、2012年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届特约检察员、西陵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提名奖、宜昌市优秀学雷锋志愿者、宜昌市百名榜样女性、宜昌市最具有慈善爱心行为楷模等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一年即将届满, 法律援助志愿者王俊对高原西藏充满眷念和期望。她说,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重要作用,法律援助的号角已在雪域高原吹响,相信通过我们一批批法律人的努力,只要秉承法律的信仰,法律的种子终将在西藏这片美丽神奇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并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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