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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省援藏援疆干部人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鄂组通[2011]8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选派干部人才援藏援疆,是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又是做好其他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援藏援疆干部人才的关心和爱护,经商省财政厅同意,适当提高援藏援疆干部人才在藏在疆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具体为:援藏干部人才每人每月生活补助费提高至2800元,援疆干部人才每人每月生活补助费提高2300元。
以上标准从2011年7月起执行,所需资金按现有渠道解决。
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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